2017-07-28 11:30

〔記者蔡宗勳/嘉義報導〕高雄高分院今日依17個洩密罪改判博客來嘉義縣長張花冠1年10月、都可易科罰金定讞,也就是張花冠免入監服刑。

張花冠對此表示,完全無法接受法院判決結果。當初之所以遭司法構陷,原先就是國民黨執政時期惡意政治操作的結果。如今民進黨政府雖已啟動司法改革,但速度不盡人意、緩不濟急,致使她沈冤未雪,成為祭旗。

張花冠遭控利用縣府辦理採購案機會,透過胞妹張瑛姬洩露評委名單等機密資料給廠商,藉此收取賄賂,涉犯洩密及圖利等罪。一審高雄地院依16個洩密罪判張花冠有期徒刑2年6月,得以90萬元易科罰金,至於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,則依洩密罪判1年8月徒刑,不得易科罰金,今高雄高分院二審改依17個洩密罪改判1年10月、都可易科罰金定讞,貪污部分維持無罪判決,但這部分可上訴。

張花冠指出,這件官司更加凸顯出司法改革的必要性與急迫性,期盼司法改革能加緊腳步,也希望「傷害到此為止,縣政繼續向前走」。

張花冠進一步說,目前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替嘉義「興利」,因為近來企業紛紛出走台灣,顯見改善台灣投資環境的重要性,她將做好做滿,帶領嘉義縣走出活路。

上午到場聲援的有議長張明達、副議長陳怡岳與陳文忠等20多位議員,鄉鎮市長也有朴子市長王如經、民雄鄉長何嘉恒等10多位,農會總幹事則有太保市黃麗貞、新港陳永華等十多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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